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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纳教育

根据国际人权法,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这应用到所有人,包括残疾人士。现在的教育制度对残疾人士一般采取排斥,隔离或融合教育其中一种方案。排斥是指不让残障学生接受正常教育,亦不为他们提供与其他正常学生同等的教育机会。隔离是指把残障学生送到特殊学校,通常是在特殊教育的框架下。融合教育是指在残障学生可以适应主流学校的标准和规定的前提下,将残障学生送到主流学校。

事实上,以上的教育方法都带有歧视的目光,因此就出現了全纳教育这种教育方法。包容是一个过程,当中包括了:(1)消除限制或禁止参加的障碍的义务,和(2)改善主流学校的文化,政策和惯常运作去照顾所有学生(包括残疾人士)的需要。全纳教育是被视为最合适的模式去保障教育权利的普遍性和非歧视性。

这部份中,你可以找到有关全纳教育的法律及其他资源。法律资源分成以下几部份:

1.     国际资源,以人权机构分类

2.     国內资源,以国家分类

 

其他资源主要包括学术文章,倡议和培训材料及有关全纳教育的实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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