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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就业

工作权是基本人权,与个人尊严的关系密不可分,是构成尊严一项固有的元素,也能让我们认识到其他人权。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订明,残疾人士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工作权,包括有机会在开放、共融和对残疾人不构成障碍的劳动市场和工作环境中,为谋生自由选择或接受工作的权利。支持性就业和庇护性就业是两种协助残疾人士过渡到职场的方法。前者包括在正常职场中进行的就职培训,而后者则在另外场所及环境下进行,因此有研究指支持性就业比庇护性就业更有效、更理想。

 

在这部份,你可以找到有关支持性就业的法律及其他资源。资源分成以下几部份:

 

a)国际资源,以机构分类

b)本地资源,以国家分类

 

其他资源主要包括学术文章和有关支持性就业的倡议及训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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